什么是商品及服务税?
商品及服务税是否收取间接税供应:商品或服务的供应或两者兼而有之。它也可以指双方同意的税收业务流程.
在法律上,应税事项的发生触发征税。根据《商品及服务税法》供应是应税事项。
商品及服务税是如何影响租金收入的?
因此,根据《商品及服务税法》及其定义,供应包括所有形式的商品、服务或两者兼而有之,如销售、转让、易货、交换、许可、租赁,租赁,或在业务上作出或同意的处置。
因此,从定义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消费税也包括出租和租赁物业的收入。
供给性质
以下被认为是一个服务的提供根据2017年CGST法案附表II:
- 任何租赁、租赁、地役权或占用土地的许可
- 出租,出租建筑物的出租或出租,包括商业、工业或住宅综合设施商业或商业
- 租赁不动产
反充机制的适用性
通常,供应商收取GST并在规定的到期日期内存入政府,然后再提交GSTR-3B。这叫做正向电荷。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CGST法案》第9(3)条和《IGST法案》第5(3)条所涵盖的税款由税务部门支付供给方-接受服务的人。这叫做在商品及服务税下逆向收取租金.
什么时候这种反向充电机制适用?让我们来看看一些情况,以及一些例外:
1.政府为商业实体提供不动产租赁等服务。
- 如果收件人是根据《商品及服务税法案》注册的-他们必须按反向征税
- 如果收件人没有根据《商品及服务税法案》注册-供应商必须纳税(预付)
2.供应商是一个普通人。接受者是一个启动子。
- 〇交易性质长期租赁土地(30年或以上),以预付金额为对价,称为溢价,salaami等。
- 可征税性- - - - - -如已建单位在发出竣工证书后才出售,则该等对价须根据反向收费机制课税。
3.租用机动车辆
1.消费税适用@ 5%
- 供应商不是法人团体*,但收货人是法人团体-适用逆向收费机制
- 供方和收货方均非法人团体,故适用前向收费机制
- 供应商是法人团体-适用远期费用。
*根据《商品及服务税法》,法人团体是指在印度境外注册的公司。
2.商品及服务税@ 12%
远期费用总是适用的。
哪些租赁和租赁服务是免税的?
豁免供应被定义为商品或服务的供应,或两者都是零税率.它包括非税供应,根据2017年CGST法案第2(47)条。中央政府不时通知此类豁免。所有的州然后相应地修改州法律。
让我们看几个例子。
1.根据1961年所得税法第12AA节注册的慈善机构向任何人提供的服务免税。这些活动属于第12/2017号通知书所界定的慈善活动。因此,如果慈善信托将其财产出租用于慈善活动,所得收入免征消费税。
2.条目13 -宗教活动豁免。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是1961年《所得税法》第12AA, 10 (23C)节规定的信托公司,或第10 (23BBA)节规定的机构。
在以下情况下,将宗教场所出租给公众的交易可免征消费税:
- 租用房屋、社区大厅、婚礼大厅、露天场所等的费用每天不到1万卢比。
- 房间租赁费每天不到1000卢比。
- 商铺或其他商业场所的租金每月低于10,000卢比。
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是豁免的商品及服务税的租金限制,收件人可以是任何人。
3.条目12 -租用住宅物业须缴付以下税款:
- 住宅用途的住宅物业-豁免
- 商业用途的住宅物业-应税
- 用于居住的商业财产(例如:公司招待所)-应纳税
- 用于商业目的的商业财产-应税
4.条目24,24A, 24B -农业服务,包括大米、小型森林产品的储存或仓储服务,以及谷物、豆类、蔬菜、茶叶等其他物品,都是免税的。供方和接收方可以是任何人。
5.条目54 -与农业或农产品有关的服务,即农业经营,包括出租或出租农业机械或空地,包括或不包括与使用有关的设施
6.条目74 -2018年1月27日公布的医院住院病人用房租金情况
7.条目9 -对于涉及租赁不动产的交易,总金额低于5000卢比的交易免征消费税。供应商可以是政府或地方当局。接受者将是一个商业实体。
8.条目41A, 41B -在服务供给的形式上长期土地租赁由土地所有者向发展商缴纳的地价是免税的。然而,已建成的公寓必须在竣工证书签发之前出售,并为此类销售支付税款。
9.条目22 -在某些条件下,租用机动车是免税的。这里,供给者可以是任何人,而接收者可以是:
- 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租用超过12座的车辆
- 当地政府租用了超过12个座位的车辆
- 货物运输机构
- 任何人提供服务的教育机构到高等中学的学生,教师和工作人员的交通。
还读:
1)食品商品及服务税
2)工程合同的消费税
3)物流部门的商品及服务税
4)IT行业的商品及服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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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我们如何确定印度哪个州提供了与不动产租赁相关的服务?
答:商品及服务税的基本原则是,它应该有效地对这些供应征税消费点.供货地条款确定了税收应到达的管辖地。销售点和供应商的位置都是这两个决定因素来确定供给的性质,是不是州内或州际供应.
如果供应商和接收方都在印度:
自然-不动产相关服务
POS- - - - - -不动产的所在地
如果该不动产在印度境外,则应纳税管辖区为受赠人所在地。如果不动产的位置在多个州或联邦领土,那么不动产的每个这样的位置都是一个应税管辖区。
问:如何确定租用服务应纳税的月份?
答:根据供货时间(TOS)条款,就服务而言:
- 如果发票是在2017年CGST Act S31规定的到期日内开具,TOS将会早于I或P。
- 如果发票没有按照2017年CGST法案S31的规定在到期日内开具,TOS将会早于S或P。
I -发票日期
S -提供服务的日期
P -付款日期。这早于交易记录在账簿上的日期,或付款记入贷方的日期。
问:什么是租赁权?它是否应按GST征税?
让我们用一个例子来理解。
A先生是一间店铺的老板,他把店铺租给了B先生。
B先生现在想把一个小空间租给另一个人,比如c。因此,他一次性支付一笔钱给a,这样他就有权把这个空间租给另一个人。
这被称为租约付款,并受商品及服务税(在考虑任何豁免后)的约束。它不会被视为土地或建筑物的出售。此外,即使已为此类权利支付印花税或任何其他登记费用,也不会影响其在《商品及服务税法》下的应税性。
问:租赁不动产时提供的服务适用什么税率?
答:通常情况下,这些服务要纳税18%。本文是对《商品及服务税法》的一些重要条款的汇编,以分析应税性和可征税性印度对租金收入征收消费税。